發(fā)布文號: 陜政發(fā)[2000]44號
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各地區(qū)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我省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和實施耕地占補平衡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的領導同志對耕地占補平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足,落實工作抓得不實;針對全省耕地后備資源主要分布在渭北和陜北地區(qū)、與建設占用耕地集中于關中地區(qū)矛盾突出的問題缺乏相應的占補平衡措施;各地收取耕地開墾費標準不一,隨意性比較大。
為了落實好土地管理法關于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我省實際,省政府決定我省耕地占補平衡工作按照統(tǒng)一管理,分級負責,合理布局,總量平衡的原則,切實抓好此項工作?,F(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實施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促進全省經(jīng)濟和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高度,認識實現(xiàn)耕地占林平衡的重要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和資產,是人們賴以生存和社會進步、經(jīng)濟發(fā)展最基本物質條件。切實保護耕地,實現(xiàn)耕地占科平衡是事關全省經(jīng)濟建設大局和子孫后代生存發(fā)展的重大問題,也是法律賦予各級政府的重要責任和建設用地單位的義務。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從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推動全省經(jīng)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的大局出發(fā),正確處理吃飯和建設的關系,既要為實施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提供良好的用地環(huán)境,又要依法管理土地,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二、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管理,認真做好耕地占補平衡費用的收繳、管理及使用工作
(一)凡建設用地單位或個人,沒有能力或不具備條件開墾耕地的,必須按規(guī)定標準,繳納耕地開墾費;建設單位或企業(yè),能承擔補充耕地開墾責任的,在補充耕地開墾前,應按規(guī)定繳納補充耕地保證金。
(二)耕地開墾費和補充耕地保證金由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取。國家及省上確定的重點工程、跨市(地)的線型工程、耕地后備資源匱乏地區(qū)以及雖有耕地后備資源,但連續(xù)兩年不能實現(xiàn)耕地占補平衡任務的地區(qū),其耕地開墾費由省國土資源廳收取,并按開墾項目分解下?lián)堋?BR> (三)耕地開墾費實行專戶儲存,專項用于開墾新的耕地。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補充耕地計劃和經(jīng)批準的耕地開墾項目,編制耕地開墾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由同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按耕地開墾項目撥付耕地開墾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減免、擠占、挪用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票據(jù)由省國土資源廳統(tǒng)一印制、省財政廳監(jiān)制。各級財政、審計、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對耕地開墾費及補充耕地保證金的審計監(jiān)督檢查工作,嚴格按照標準收取,確保??顚S谩?BR>
三、實行耕地開墾項目管理制度,確保全省耕地占補平衡
(一)耕地開墾項目實行分級審批備案制度。20公頃以下(不含本數(shù),下同)的項目,由縣級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20公頃以上(含本數(shù),下同)、50公頃以下的項目,由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50公頃以上的項目,由省國土資源廳審批。耕地開墾項目實行驗收確認制度。驗收標準及確認辦法由省國土資源廳另行制定。
凡未經(jīng)立項審批的耕地開墾項目,不得作為建設用地審批的耕地補充指標,開墾的耕地不計入占補平衡指標。
(二)建立新開墾耕地項目儲備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籌措資金,按照耕地開墾計劃和批準的耕地開墾項目,組織實施耕地開墾工作,儲備一定數(shù)量的耕地,待建設項目占用耕地時,可將儲備的耕地補償指標轉讓給建設用地單位。
(三)耕地開墾項目實行公開招標。具備造地資質的單位,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競爭耕地開墾項目。20公頃以下的項目,由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公開招標;20公頃以上、50公頃以下的項目,由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公開招標;50公頃以上的項目由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實施公開招標。整個招標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jiān)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對全省耕地占補平衡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未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任務的地市要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補充。除省上負責調整占補平衡計劃外,凡當年沒有實現(xiàn)占補平衡。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補充耕地任務的,扣減下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暫停對該地市的農用地轉用審批。
四、耕地開墾費繳納標準
單位:元/平方米
┌────────────┬────┬────┬───────────┐
│ │ │ 梯田、│水田、水澆地、 │
│ 建設項目類型 │旱坡地 │ │ │
│ │ │ 旱平地 │ 菜地 │
├────────────┼────┼────┼───────────┤
│1、農村居民點、公共設 │ │ │ │
│ │ 3 │ 4 │ 5 │
│ 施及公益事業(yè)用地 │ │ │ │
├────────────┼────┼────┼───────────┤
│2、基礎設施、國防、軍 │ │ │ │
│ 事、黨政機關、科教 │ │ │ │
│ 文化、經(jīng)濟適用住 │ 5-8 │ 6-9 │ 7-10 │
│ 房、儲備糧庫及各類 │ │ │ │
│ 生活用地 │ │ │ │
├────────────┼────┼────┼───────────┤
│3、電力、郵電、通訊設 │ │ │ │
│ 施用地 │ 7-11 │ 8-12 │ 9-13 │
├────────────┼────┼────┼───────────┤
│4、工礦企業(yè)用地 │10-14 │12-16 │ 14-18 │
├────────────┼────┼────┼───────────┤
│5、金融、商貿用地 │12-16 │14-18 │ 16-20 │
├────────────┼────┼────┼───────────┤
│6、旅游、餐飲業(yè);房地 │ │ │ │
│ 產開發(fā)、休閑、娛樂 │ 19-21 │ 20-23 │ 22-25 │
│ 業(yè)用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