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文號: 深科工貿信外貿字[2011]117號
各有關企業(yè):
為實施擴大進口戰(zhàn)略,鼓勵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落戶深圳,促進全市現(xiàn)代商貿流通業(yè)發(fā)展,特制定《深圳市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認定辦法》?,F(xiàn)予發(fā)布,請遵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認定辦法
第一條 為實施擴大進口戰(zhàn)略,鼓勵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落戶深圳,促進全市現(xiàn)代商貿流通業(yè)發(fā)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企業(yè)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國際知名品牌商品的總代理、總經銷商的認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國際知名品牌,是指能誠信經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范,產品質量在行業(yè)中領先,國際營銷網絡健全,在國際市場同類產品中具有一定銷售規(guī)模企業(yè)的品牌。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劃分為:
(一)全球總代理、總經銷;
?。ǘ﹣喬貐^(qū)總代理、總經銷;
(三)中國區(qū)域總代理、總經銷;
?。ㄋ模┲袊箨懣偞?、總經銷;
?。ㄎ澹┲袊A南地區(qū)總代理、總經銷。
本辦法所稱總代理、總經銷商,是指由國際知名品牌廠家授權,為廠家在所授權區(qū)域的主要出貨平臺,并負責所授權區(qū)域內的銷售網絡建設、店面建設、下游渠道開發(fā)、培訓、市場推廣投入、品牌建設、售后服務等工作。
第四條 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認定堅持自愿原則。
第五條 市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負責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認定工作。
第六條 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的認定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市主管部門在認定工作開始前一個月公布認定有關事宜。
第七條 申請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認定的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髽I(yè)在深圳市注冊,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
?。ǘ┢髽I(yè)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國際知名品牌商品的總代理、總經銷商資格;
?。ㄈ┢髽I(yè)經營狀況良好;
?。ㄋ模┢髽I(yè)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
?。ㄎ澹┙隂]有發(fā)生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重大消費者投訴事件,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第八條 國際知名品牌由市主管部門委托有關行業(yè)、領域的國內外知名專家評審確定。專家組成員從市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數(shù)據(jù)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人。
第九條 國際知名品牌的評審應當參考下列因素:
?。ㄒ唬┌凑諊H通行質量標準、環(huán)境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組織生產情況;
?。ǘ┦袌鲣N售和消費者認可情況;
?。ㄈ?a href=//m.thebestkeylogger.com/ask/browse-c24.html>知識產權保護情況;
?。ㄋ模┤蚧洜I情況;
?。ㄎ澹﹪H、國內知名媒體排行情況。
第十條 申請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認定的企業(yè),應當向市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ǘ┢髽I(yè)基本情況介紹;
?。ㄈ┢髽I(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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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H知名品牌廠家有關總代理、總經銷的授權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兩份;提供復印件的,需要核對原件。
第十一條 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的認定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ㄒ唬┥暾垏H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認定的企業(yè)向主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材料齊全的,市主管部門應當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二)市主管部門對企業(yè)申報材料初審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y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三)市主管部門對通過專家評審的申請企業(yè)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市主管部門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由市主管部門予以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依據(jù)本辦法認定的國際知名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商,可以享受市政府有關政策優(yōu)惠。
第十三條 本辦法有關專家評審的具體規(guī)定,由市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