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世界產權貿易市場引發(fā)的法律思考(2)
m.thebestkeylogger.com 2010-07-26 12:33
要想從此過
留下買路財
這個攔路要財者對這條路雖然不具有完全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然而,他具有與其他任何人相比較而言的相對優(yōu)勢,這時,他就具有了他人所不具備的也無法行使的權利。
“財產權”,更誘人的意義,在于這種權利具有可替代性、可變換性和可流通性。
當財產權利者對他們的某一財產產生興趣,而對自己所擁有的財產失去經營價值時,他就想用自己的財產換取他所感興趣的財產,這樣,財產交易就由此產生了。然而,任何僅利已而無利于對立的交易是無法實際的,因而,人們試圖努力地探求可以達到交換目的和滿足的交易對象及交易條件,這樣,基于期待獲得成功交易的“談判”就成為欲做交易者首要思考的課題。因而,談判理論是基于私人產權的前提下產生的,并在保護、鞏固和擴大私人產權的實踐范疇內,得到了完整的徹底的體現。
人們把財產拿來進行交易,目的在于期望通過這種交易,使他獲得比交易前更大的需要、滿足和愉快。而約束這些交易行為并使交易的收益最大化的法律制度是實際、進行和完善交易的唯一保障。
法律的奧妙在于她會設計出在交易過程中,能夠使交易的成本最小,而交易的收益或交易所創(chuàng)造的增值最大的一套規(guī)則及方案。同時,當交易出現障礙或困難之時,法律也能夠幫助人們克服這些障礙或困難,以達目的。另一種情況,就是在交易之中或之后若產生紛爭,而交易者力圖擺脫這種困擾又無可奈何時,法律又會幫助人們平衡這一紛爭的利益關系,從中找到適當的切入點,以解決雙方交易者的不快。
產權法律制度建立的原則,就是遵循財產經濟學理論的核心,即,在賦予財產權的一組權利時,要使這種權利的使用效率和由此給社會所增加的財富均為最大化,只要該法律制度或規(guī)則的建立和履行所支付的成本小于所獲得的收益,那么,這個制度或規(guī)則就是合理的、有效的。
三、世界產權貿易市場的創(chuàng)立與中國產權制度的進化
世界產權貿易市場(World Trade Assets Market Inc.簡稱WTAMI)的創(chuàng)立,為全球尋求財產交易和增值的人士提供了最佳舞臺。一方面,她促進了財產的流動性,為財產更能充分地體現其價值創(chuàng)造了條件;另一方面,又有力地推動了全球性的和國家地域性的產權交易規(guī)則及法律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中國占有全球人口的四分之一的比例。如此巨大的人口數量無疑與所需求的交易數量是等同比例的?;谏鲜龅姆治觯梢哉J定,產權的法律制度不僅僅是法律體系中核心的部分,同時,是代表文化程度的重要標志。
絕對地難以置信,在一個沒有私人產權,沒有產權保護體系,沒有產權交易的游戲規(guī)則的環(huán)境下,會有什么藝術家會天才般地創(chuàng)造出屬于自己版權的能流芳人類的大作來?又會有什么藝術家在被人掠奪而署上別人名字的危險中,能將其用靈魂創(chuàng)造的大作誠奉人類?又會有什么藝術家在沒有產權保護的壓抑環(huán)境下,能夠最大化地發(fā)揮其天賦?而如果沒有藝術和藝術家,那么,這個社會的文明又用什么載體體現出來呢?
中國的學者及實踐者們,基于改革開放的需求,對產權及產權的法律制度的研究做了大膽的初步的嘗試,然而,作為實踐需要的產權法律制度體系還沒有建立。代表這一體系的“財產法”的立法仍是個空白。
有理由相信,中國加入WTO后,建立和完善產權法律制度必定成為政府及立法者的重要責任。而那些,正如WTAMI投入到中國產權交易開創(chuàng)事業(yè)中的人士,以及能夠將中國產權交易納入其重要業(yè)務范疇的WTAMI組織,他們不懈的努力不僅促進了中國產權法律制度的進化和完善,同時,是對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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