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司法鑒定體制改革實踐
m.thebestkeylogger.com 2010-07-22 14:33
長期以來,我國雖然在技術上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在分散管理體制下,司法鑒定的制度建設相對滯后,一直沒有形成統(tǒng)一、完整的現(xiàn)代司法鑒定制度。 以1998年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司法部“指導面向社會司法鑒定工作”職能為標志,國家啟動了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司法鑒定事業(yè)有了 飛速的發(fā)展,司法鑒定市場的加快發(fā)育,為催生新型司法鑒定制度提供了合適的土壤。
司法鑒定體制改革實踐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九屆人大以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四次、五次會議上,分別有5個省團161名人大代表,8個省團266名人大代表,7個省 團234名人大代表提出了有關司法鑒定體制改革立法的議案,充分說明社會對建立現(xiàn)代司法鑒定法律制度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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